按照学校12月29日下午召开的校园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,结合学校“12•26火灾事故”教训,针对基建处工作实际,12月31日上午9:00,组织基建处全体职工、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,强调安全工作没小事,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,提高安全意识,整改安全隐患,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,要求全面排查基建处办公室、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。会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办公区及建筑工地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。具体检查落实情况如下:
1、基建处要指定专人定期对办公室电源、插座、插排进行检查,对于老化的部件及时更换,下班后关掉所有用电设备,杜绝因线路老化产生的安全隐患。
2、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。使每一个管理人员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火、灭火基本知识,会报火警,能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,把消防培训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。专人分管,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定期督促检查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。
3、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。对电焊作业、油漆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,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。
4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。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,一旦发现有吸烟者,必须从严处理。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,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,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。
5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。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,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。对水泥、钢筋等建筑材料,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。为防止火灾发生,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,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。
6、对工地临舍办公区、宿舍区、食堂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对发现的乱扯电线、违规使用电热毯、热得快等现象要求当天整改完成。对于工地的做饭、取暖,要有专人负责,责任到人,定期检查,坚决杜绝“小马拉大车”现象。
7、电工、电焊工、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严禁无证上岗。